株式会社の農業参入

分類:新語

株式会社的农业加入

[zhū shì huì shè de nóng yè jiā rù]

訳) 株式会社の農業参入

部首:
画数:
6

【そのた】 株式会社の農業参入

日本由于战前大地主制度及大资本的支配下,佃农曾遭受过迫害,以前根据农地法,株式会社是禁止加入农业生产的。但是,随着长期放弃耕作的农地增加,农业存在着崩溃的危险,因此经过农地法以及农业经营基础强化法的修正,拓开了株式会社通往农业生产的道路。其体系程序是1)市镇村将把荒弃耕地以及可能变成荒弃地的农地集中的区域作为“加入区域”;2)市镇村将从农地所有者手中对区域内的农地进行买入或借入;3)签订“不把土地用于农业以外用途”等协定,市镇村将向株式会社出租农地。日本农水省以前在农地租借利用上,一半以上的经营只有农业相关人员构成的农业生产法人或农家才承认,相对于株式会社等的农业生产法人,出资比率也只有25%被认可。新制度下的租借对象被限定在那些条件比较差的耕作荒弃地,株式会社拥有直接农地依然不被承认,即使与自治体签协议,退出时要求将农地恢复原状等都是比较棘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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