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地図

分類:国名地名

第17条地图

[dì tiáo dì tú]

訳) 17条地図

部首:
画数:
5

【名詞】 17条地図

日本不动产登记法第17条中规定的正确的地图。以2003年6月政府的城市再生总部制定的计划为基础,国土交通省、法务省对地图内容进行扩充。地图是以经纬度为标准的,因此即使发生灾害土地崩塌,只要有这个地图就能恢复原先的边界。国土交通省和法务省等机构将协力,计划在10年时间内对全国1万2000平方千米范围内城市的17个地图进行修改。特别是住宅密集地边界比较混乱的东京墨田区、世田谷区、横滨市、埼玉市、仙台市、札幌市、福冈市等的部分地区,需要有地理登记机关的专业知识,因此将由法务省负责登记。将以登记所的土地登记册的附录上的地籍图为基础进行登记。地籍图上很多都是明治时期土地改革时以测量图为基准的,很多时候未必能反映当前的土地现状。因此登记员会亲自到现场。配合地籍图和航空地图、以及居民持有的地籍测量地图等资料确定暂定的边界。在此基础上,登记员还将拜访居民,一一划定边界。考虑到会产生很多边界纠纷,政府决定在05年度制定相应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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