労働契約法

分類:法律

劳动合同法

[láo dòng hé tong fǎ]

訳) 労働契約法

部首:
画数:
5

【名詞】 労働契約法

日本厚生劳动省内设置的“今后的劳动合同法制应有的状态相关研究会”于2005年5月作为新劳动合同规则,以中间报告形式向“劳动合同法”制定提出加入解雇时产生的纠纷用金钱解决等内容。现行的劳动基准法中规定企业必须明确员工的工资及劳动时间。但是对调职、户口迁移、劳动条件变更等的手续比较含糊,很多时候都主要根据民法案例来办。由于围绕着个别劳动合同的问题增多了,该研究会开始就明确劳动合同总体规则进行了讨论。根据研究会的中间报告,加入的方法有,解雇产生问题后如果不难复职的情况下,企业将通过支付劳动者一定资金来解决。户口迁移等问题上,对迁移地的财务内容及劳动条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事前同意。裁员将尽量以人员调配、暂时休业等方法为前提,再就业支援、退休金合计等的劳动者负担减轻政策必须明确。日本厚生劳动省将于2007年在通常国会上把该报告作为民法特别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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