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児童福祉法

分類:法律

儿童福利修正法

[ér tóng fú lì xiū zhèng fǎ]

訳) 改正児童福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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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 改正児童福祉法

2004年11月日本参议院会议中表决通过。修正要点有:
(1)针对虐待儿童、不正行为、抚养等问题在全市镇村设立“儿童交谈”窗口,儿童交谈所将作为后方支援并对严重案例采取相应对策。
(2)由学校、警察参与的地区“虐待防范网络”作为“协商会”而法定化,参与者需负保密责任。
(3)在未经家长同意将儿童置于儿童维护设施内的行为的处置将从原来的无期限改成审查两年。
(4)为敦促有虐待行为的家长,家庭裁判所将在交谈所的家长指导方法中采取劝告制度等。
交谈所所面临的现状集中在从抚养问题到虐待的大范围交谈业务的人员不足,此法将改善这个状况,由市镇村负责儿童交谈,而交谈所专门负责比较深刻的虐待交谈等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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