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設定改善法

分類:法律

时间设定改善法

[shí jiān shè dìng gǎi shàn fǎ]

訳) 時間設定改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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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名詞】 時間設定改善法

日本1992年制定的以年劳动时间1800小时为目标的一项政府计划出台的《劳动时间缩短促进法》的修正法。该法规定政府需承担推进计划的制定义务,在推进计划中决定了政府对企业采取的指导和提供补助金措施。本来规定是5年时间内实行,然而已经过两次修正,现在时间期限是2005年底。设定年1800小时的劳动时间的背景是对外贸易盈余的激增导致日本受到欧美国家的“劳动过度”的批判。要达到这个数字必须每天只工作8小时,双休日和节假日全休,再加上带薪年假方可实现。然而虽然双休日制度已成定局,但是正式员工的年劳动时间却在2000个小时上下,情况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于是开始对制度进行修改,把劳动时间设定从国家的推动计划变成由厚生劳动省大臣制定方针,并选拔经营者和工会的代表。新法案的核心思想是新的劳动时间要从健康、教育、自我启发等观点出发,考虑到每一个劳动者,企业有义务付出相应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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